我出生于1951年
我出生于1951年6月,上有2个哥哥下有一弟一妹。在我9岁时父亲病逝,到了十四岁时,母亲于一次山体塌方意外死亡,从此我们姐弟三人跟着外婆和小姨妈一起生活。两个哥哥则已自食其力,那以后虽然没有了父母,但在外婆的呵护下还不至于辍学,那时候我也非常乖巧、懂事,放学回家从不贪玩,会帮忙做一些家务,帮着带表弟、表妹(姨妈的孩子),假日还会和弟弟到很远的山上小煤窑挑煤炭,深得外婆的疼爱,受到邻居的夸赞。
到了初中二年级,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轰轰烈烈地展开,由于父亲的历史问题,我不能加入红卫兵组织,当时的大革命大窜连也没资格参加。1969年2月,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”知识青年到农村去,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“新号召,第一批报名创了本县最偏远的万安公社(人称龙岩的西伯利亚)插队落户,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。
在一次赶集时碰到了初中同学连添洲,方才知道他也下乡到了万安,日后他成了我的丈夫,我们是在下乡后第二年也就是1970年的元旦结的婚。当时那么早结婚,主要是考虑到自己成家立业后,可以减轻外婆和姨妈的经济负担,毕竟姨妈自己也有三个孩子。
结婚后,公公婆婆虽有十一个子女,但对我也是视如己出,自己省吃俭用,经常能帮衬我们,让我重新有了一个温暖的家。
由于当时结婚时年纪太轻,以至于后来怀孕了身体不舒服,去医院找医生,自己无知碰到一个医生更无知,给我注射了一支青霉素,且在没有做试验的情况下,注射完之后我在回家的路上便昏迷摔倒了,当时眼睛进了沙子,脸上也磨破皮了,且小便失禁,所幸很快就醒过来。看到一旁的妹妹在大哭,赶紧叫妹妹去找医生,才去处理眼睛里的沙子及脸上的伤口,这次事件足以体现当时乡村医疗的落后。
1971年5月大女儿出生,我回到城里坐月子,向亲戚借了两间房,因大姑姐在此时生下二胎女儿,所以婆婆要照顾两个孕妈妈,婆婆特别能干,每天要做两只鸡,每天要做7餐饭供我们吃,从早忙到晚还要洗洗涮涮,大姑姐月子里奶水不足,婆婆晚上还得起来多次泡牛奶,最感动还是公公有次专程从乡下骑自行车送猪肝和瘦肉,给我们姑嫂俩增加营养。
女儿刚满月,我们就回到生产队,因为当时处于夏收农忙季节,有几次都是老公背着女儿在田里踩打谷机,炎热的天气女儿在爸爸的背上听着打谷机轰轰响也能安然睡着。
一次农闲时我背着女儿到村后的山上砍柴,一不小心将柴刀砍到了自己左脚的脚踝上,当时柴刀就扎在那里,我只能闭上眼睛,忍痛拔下柴刀,此时鲜血喷涌而出,只好捂住伤口,找到一种可以止血的野草,敷在伤口上,幸好同去砍柴的有一个邻居小男孩,叫他帮忙回村找人,因老公参加大队付业队,驻在另一村庄。后来生产队长来了,学校老师也来了,他们背我背我,背孩子的背孩子,然后送我到公社卫生院,打破伤风用针在做试验时,手臂红肿,不能打这种针,也就是青霉素过敏。